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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邯郸人才网 时间:2021-08-26 作者:邯郸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1952年建校,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在职培训等。学校位于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占地205亩,校本部在校生8000人,办学规模10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5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9月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8月26日9:00-9月4日晚上23:00。

4.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笔试准考证打印:关注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7)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和取消的岗位将于9月5日在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公布。对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

(8)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时长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

3.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的报考函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方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7.经证件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经证件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的打印见报名系统: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通知。

2.形式、内容及时间

(1)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包括以下环节:

①就所报专业题目进行试讲,不超过12分钟,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

②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面试分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南门口张贴和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公布。

4.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将严格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考试工作防疫的相关要求执行,需广大考生积极配合。

(一)考生须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及个人信息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考前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目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级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及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时到达考点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报名系统网站: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自报名之日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协议,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81(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

      3、考生诚信承诺书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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