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日前出台意见规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主创业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还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石家庄市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到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经费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财政部门还将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者按政策给予贴息。
此外,石家庄市还设立500万元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基金”,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资助、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园建设、创业典型表彰奖励及引进优秀毕业生奖励等,以激发学生创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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